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_侠武大宋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

第(1/3)页

  天色放亮的时候,白胜三人被朱仝的兵马押解回到了郓城县衙,这一路朱仝并未难为他们一男二女,到了县衙后任由他们三人静坐在公堂,说要等候县令升堂裁决,只是不许他们任意走动,并且派了二十名兵士协助衙役看守,严防逃遁。

  眼见公堂外面的太阳越升越高,白胜如坐针毡,心如汤煮,心中暗骂,这县令升堂也特么讲究朝九晚五么?也不知道会给自己定个什么罪,会不会是死刑呢?或者是来个刺配充军流放千里?他对宋朝的法律没有任何的研究,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,他和阎婆惜之间的事情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

  “别怕,待会儿我来为你辩护,不会有什么大事的。”李清照轻轻握住了白胜的手,凝视着白胜的眼睛小声说道。在之前的逃亡途中,她已经从白胜和阎婆惜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梗概。

  阎婆惜握住了白胜的另一只手道:“姐姐说的是,就算真的给咱俩定个**罪,最多也就是当庭杖责,或者徒一年半……”此时阎婆惜已经知道了白胜和李清照之间的真正关系,所以跟着白胜称呼李清照为姐姐。

  “徒一年半?”白胜惊讶的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就是打一顿然后再判一年半徒刑了?不会这么轻吧?古代处理男女**,不是要将奸夫处死,奸妇浸猪笼么?如果真的这么轻,那么还不是谁想**就**啊?

  李清照博览群书,才华横溢,当然不可能不懂律法,当即给白胜讲解了一下本朝法律,令白胜茅塞顿开。

  原来,中国古代始终是将**行为列为犯罪的,但是惩治的程度轻重不同,在唐宋以前的时代,法律对**的制裁非常严厉,基本上是死罪,甚至比死罪还要严重,但是从唐朝开始,政府对**罪的判罚开始减轻,宋朝则是最轻的,讲究的是“亲不告,官不究”,意思是将这件事的主张权交在丈夫的手里,丈夫不告,则奸夫奸妇啥事都没有,丈夫若是告了,则会对罪犯处以臀杖或脊杖的惩罚,杖后当庭释放,又或者一杖不打,直接徒刑一年半。

  李清照还说,在当朝律法里,对官员的约束要更严厉一些,讲究的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24kxs.net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