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竞(2)(死战)_死神不可欺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校竞(2)(死战)

第(2/3)页

明等于天敌’的想法根深蒂固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类经历的大危机也是高傲的神明搞出来的,埃及面临的灭国之祸也是,偏偏拼死保护埃及的,也是神明。

        老鬼唏嘘:“跟港城那次一样,保护人类的,居然是我们一直铲除的诡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熊挠着头不解:“那以后要怎么样?继续敌视神明、诡异,奉行灭绝的铁律?”

        叶胜英:“有以后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话音一落,便听到脚步声自身后传来,一行人警惕敏捷地扭头,见到全身血块污渍的十刹海才稍稍放松神经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:“你们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叶胜英:“出来帮忙。”她昂着下巴问:“能撑多久?”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神色肃穆:“奥西里斯说祂们要使用亡灵书,应该准备杀死巨鸟席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叶胜英:“亡灵书?埃及强武?不能直接写死欧洲神明?”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:“亡灵书和神明是此消彼长的东西,缺陷很明显。九柱神衰退,亡灵书变得很强大,的确能写死欧洲神明,但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,以九柱神现如今的实力,合伙起来牺牲自己,也只能写死巨鸟席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叶胜英一个激灵:“古埃及的强武挺坑的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:“否则你以为欧洲神明会选择直接消灭埃及,而不是搜刮强武?据记载,古埃及强武来自旧神时代一个没脑子的物种,杀敌时喜欢自爆,所以造出这强武,能越级屠神,甚至屠一整个神明体系,也能复活任何物种,条件是宿主必须牺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鬼:“意思是说,九柱神决定牺牲自己,杀死巨鸟席兹,守住古埃及?”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点头,看向港口的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港口一艘沉了大半的战列舰舰岛上,冥神奥西里斯和死者守护神奈芙蒂斯一左一右站定两边,驱使着亡灵军队对教廷军队赶尽杀绝后,便使亡灵军队化为巨大的骷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缕黄沙吹到两者身后,化出战争与沙漠之神赛特,一缕狂风袭来,走出风与空气之神舒。

        祂们相互配合,黄沙为甲、风为干戈,包裹巨大骷髅,使其身披铠甲、手执刀.枪,迎风而战。

        绿色的藤蔓顺着甲板爬上来,化出生命之神伊西斯。

        与此同时,骷髅的左臂出现绿色藤蔓编织的盾。

        雨水、天空、大地、太阳,代表自然之物的神明化出虚影,站立于舰岛之上,沉闷的鼓乐之音自虚空中响起,仿佛梦回四千年前的众神血祭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后的城市轻微摇晃,尼罗河河水沸腾,此方天地似乎预感到众神即将身殉,率先发出哀鸣之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悲鸣的情绪感染万物,牛羊仰天长嚎,尼罗河安全区里的人们心有所感,茫然四顾,后方城市奔逃的人们若有所感,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向港口的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人们其实什么都看不到,可是与生俱来的血脉早已同埃及的土地、尼罗河融为一体,即使抛却信仰,也无法磨灭羁绊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老的长者匍匐于逃亡的长路,向着北方的位置朝拜,年幼者有样学样,新生的信仰焕发九柱神的生机,哪怕杯水车薪。

        巨鸟席兹自高空降落,全身浴火,尖锐锋利的喙劈开全副武装的骷髅,宛如一柄利剑将其劈成两半,发出鹤唳长鸣,海水动荡,巨大的身影即将接触海面时竟硬生生拐弯,掀起百米海浪,朝着九柱神所在的战列舰横冲猛撞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连维持实体都艰难的九柱神根本难以抵挡这一击,墨蓝色的海水扬起五米高,一道窈窕的身影突然蹿至战列舰的船桅之上,扬起的墨蓝色裙摆与海浪交相辉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天罗地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白色的刀光剑影连海浪都被劈碎,喷过来的炽热火焰被割裂成无数细碎的小火苗,露出巨鸟席兹如山峦般的身躯,狰狞的头颅像一座小山峰,嘴巴张开到最大,吞天咽地般可怕。

        瞳孔紧缩,红血丝爬上眼白,及时赶到现场的巫雨洁沉声道:“剑破万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无数海水凝聚成冰,化为长剑,形成密集剑雨,刺向巨鸟席兹,如蚁食象,鳞集攻击终于在巨鸟席兹庞然大山似的身躯制造无数伤口,迫得巨鸟席兹不得不放弃进攻,调头奔向城市的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刹海等人连忙趴在地上,差点被翅膀扇起的风吹走。

        巫雨洁跳下舰岛,找到还能用的通讯放大器,将其踢到甲板高处,插好电、对准话筒,高举手机,按下外扩键,广播来自教廷和人类联盟双方的停战协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暂时休战,择欧洲捷克首都布拉格、非洲埃及、北亚西伯利亚平原、梵蒂冈作为校竞赛场地,以和平交流为主,如有意外,一概不负责。全球高等生物,不容反驳,不容拒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同样的一段话在西伯利亚平原和白令海峡两岸响起,炮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24kxs.net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